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会计审计服务供应商进行入围审查备案。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企业,均可参加此项备案。
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在自主竞价平台自主选择不少于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一、采购范围
会计审计服务,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
二、备案要求
(一)备案企业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若法人组织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备案企业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
(三)备案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提交备案文件前两年任意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备案文件当年度的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交备案文件当年度的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备案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备案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备案。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备案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备案要求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备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供应商须签署《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自主竞价供应商承诺书》。
三、登记备案要求
(一)领取CA及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在进行备案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及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领取CA并办理电子签章后方可进行备案。
(二)备案方式: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各参与备案的供应商登陆以下链接进行网上备案。
网上备案链接:https://tjfwcs.cg.dd1010.com
(三)备案文件及网上备案操作说明要求见附件。
四、备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4538290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联系电话:022-24538290
(四)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ggzyxxzyb@tj.gov.cn
(五)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项目成交额0.8%收取服务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来源:天津市政采采购中心